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外國牙醫畢業生沒實習不准考照 大法官:合憲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今主持釋字第七五○號釋憲案記者會。(記者楊國文攝)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今主持釋字第七五○號釋憲案記者會。(記者楊國文攝)

2017/07/07 17:3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取得美國紐約大學牙醫系學位的劉姓男子,8年前報考我國高考牙醫師執照考試,考選部要求他考過第一試筆試後,再取得我國醫院實習期滿及格證明,才能報考第二試的牙醫師執照考試,劉男認為受不公平待遇,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做成第七五0號解釋,認定未扺觸憲法工作權、平等權等規定,屬合憲。

大法官指出,規定牙醫師執照考試應考人必須取得實習成績及格的規定,是為了確保醫師的專業能力和醫療品質,以維護病患權益,目的正當,也沒有不合理之處,難認違反憲法等23條的比例原則,與憲法第15條工作權及第18條應考權的保障意旨,也未違反第7條的平等權。

大法官也指出,取得實習成績及格的規定,對於國內、國外牙醫系畢業生,均一體適用,形式上並無差別待遇。

劉男是在提起行政訴訟,但5年前遭判決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雖然今年6月初已主動撤回釋憲案。不過,因釋憲案具公益性,一經聲請不准許撤回,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仍依法做成此釋憲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