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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法辦丟水球立委」 中時發聲明挺水球男

立法院昨(24)日以「立法院形象造成重大傷害」為由,將水球男韓福宇(右一)移送法辦。(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立法院昨(24)日以「立法院形象造成重大傷害」為由,將水球男韓福宇(右一)移送法辦。(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7/07/25 18:4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針對《中時電子報》韓姓實習生於7月19日在立法院丟水球事件,立法院昨(24)日以「立法院形象造成重大傷害」為由,將韓姓實習生移送法辦。中時電子報也在今(25)日下午發表的聲明中表示,大人做了不好的示範,應法辦丟水球立委!

中時電子報一開頭就強調「實習生怎麼可能是共諜」、「此事和國家安全完全無關」,文中也認為是立委先丟水球,學生就跟著丟,更在文末表示「大人做了不好的示範,立院應法辦丟水球的立委,不應該追殺學生。」

《中時電子報》三大聲明全文如下:

1、實習生怎麼可能是共諜。韓生就讀北京中國傳媒大學,曾參加以服務社會為目的的「志願者協會」,之後退出,並無參加共青團。韓母也表示,全家只是普通平民老百姓,沒想過會被抹黑、以莫須有的罪名追殺,不解這個政府為什麼會這樣。

2、此事和國家安全完全無關。證諸韓生家庭背景與事後認錯道歉等事實,丟水球完全是年輕人一時興起的意外之舉。在國會殿堂,這種行為容或不當,但絕非如外界部份人士誇大形容的威脅國安,對於一件突發事件,被無限上綱到國安層級,《中時電子報》表示遺憾。

3、當天丟水球事件,是立委大人先發動,學生去立法院實習,就跟著丟;大人做了不好的示範,立院應法辦丟水球的立委,不應該追殺學生。

針對實習生立院丟水球事件,中時電報於今(25)日下午發表三大聲明。(圖截自《中時電子報》)

針對實習生立院丟水球事件,中時電報於今(25)日下午發表三大聲明。(圖截自《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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