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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背後力量」影響 非洽談巴拿馬後續關係時機

外交部拉美司司長周麟出席外交部例會。(記者呂伊萱攝)

外交部拉美司司長周麟出席外交部例會。(記者呂伊萱攝)

2017/08/17 11:54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巴拿馬與我斷交後,雖曾表示有意與我維持實質關係、互設商辦,但卻逕自公告與我簽署文件失效。外交部今天表示,我與巴拿馬之自由貿易協定(FTA)「仍然有效」,目前也未接獲廠商通報受影響。外交部並說,巴方受「背後力量」影響,我方認為目前不是洽談後續關係的適當時機;未來若巴方違反協定作法,我方也會依照國際法提出求償。

巴拿馬6月中旬與我斷交,7月中旬雙方使館完成關館程序。外界關注我國與巴拿馬所簽訂之FTA是否仍然有效。外交部拉美司司長周麟今表示,我國與巴拿馬斷交後,巴拿馬政府雖然曾經表示希望與我維持實質關係,也提到希望台灣留下來設置商務辦事處。

但巴國在我方撤館前,在完全沒有通知我方的情形下,便逕自發布公告宣布,「與台灣之間所簽訂的一切條約、協定與諒解備忘錄等文書,自巴拿馬承認「一個中國」那天開始,就已失去法律效力」。周麟說,根據FTA協定內容, 締約任一方決定中止時,必須在180天前以書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而我國至今沒有收到任何通知;巴國片面宣布的作法「極不友好」、不具法律效力也不符合國際規範。

不過周麟也坦言,巴國之所以有這樣的做法,「可以想像背後原因何在」,而我方評估也認為,即便我方與巴拿馬進一步磋商協議後續關係如何維持,「又有背後力量出現」恐怕並不理想。因此我方認為目前不是洽談這件事情的適當時機。

至於FTA是否有效,周麟表示「我方認為有效」,目前也沒有廠商通報指出商務運作受到影響。未來巴方若出現違反協定作法,我方將會按照國際法規則提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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