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李明哲案 中國官媒:「教台灣人遵守中國法律」

我國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左二)昨在中國法院上「被認罪」。(圖擷取自湖南省岳陽市人民中級法院官網)

我國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左二)昨在中國法院上「被認罪」。(圖擷取自湖南省岳陽市人民中級法院官網)

2017/09/12 12:59

〔記者林良昇/綜合報導〕我國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昨在中國法院上「被認罪」,在庭上表示認罪、悔罪,承認試圖顛覆中國國家政權,中國鷹派官媒《環球時報》今發表社評表示,中國法律公正嚴明,「李明哲案教台灣人自覺遵守大陸法律」。

中國媒體環球時報今凌晨發表社評指出,李明哲當場承認無視中國大陸的法律制度,組織、策劃、實施了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並表示認罪悔罪。「至此,這個案子已沒有更多懸念,接下來就是法庭依據庭審情況和相關法律進行判決。」

環時表示,法院透過網路進行了全程視頻和圖文播報,相對於以往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來說,這樣的公開審理比較少見的,顯示了法庭對依法辦案的信心。

環時社評認為,李妻李凈瑜自李明哲今年3月接受調查以來,一直表現蠻橫,還發表聲明說「要看到正義降臨」,但李明哲能不能回台灣,什麼時候能回,李凈瑜說了不算,要中國的法律說了才算,這是法治國家的基本常識,「通常無賴耍橫都會裝不懂,但法律最終會讓他們懂。」

環時說,李明哲的確受到了「壓力」,是法律的壓力,法律一定會帶有強制性,就一定會有壓力,李明哲要顛覆中國的政權,以身試法,就必然會受到這樣的壓力與相應的處罰。

環時聲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李明哲是台灣居民,可以不理解中國法律,但不能因為李明哲不理解,法律就要對他網開一面,「你不理解、不尊重大陸法律,大陸的法律會教給你怎麼理解、怎麼尊重。」

環時說,對台灣那些攻擊中國法律不符合國際規則的人來說,李明哲案就是一堂普及法律的ABC課:什麼事情在台灣能做,在中國卻不能做。

環時強調,李案的特殊性在於,李是以NGO的名義搞顛覆活動。在台灣和一些西方國家看來,NGO就如同護身符,掛在身上就如同掛上了個「自由、民主、人權」的牌子,中國不像台灣,「國際力量」喊兩聲就會發顫。有自己管理NGO的法律,試圖借助於「國際力量」迫使改變法律,只會碰一鼻子灰。

環時也稱,李明哲不是第一個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而被審判的台灣人,過去也有過類似的案子但沒有公開,這次公審,有助於台灣認清事實,「體會大陸法律的公正嚴明」。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