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企業總部「回娘家」中市府:鎖定62家工廠
2017/09/26 14:53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市府擬定企業總部設台中補助辦法,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審議時,有議員質疑企業差別待遇應訂定自治條例,但更多議員主張彈性處理,最終同意備查;經發局說,各種補助、優惠是全台獨有,已鎖定62家台中工廠「回娘家」設總部。
為鼓勵企業將營運總部遷至台中,市府擬定「補助及獎勵企業營運總部投資實施辦法」草案,內涵9項優惠措施、4項補助措施,1年最高提供340萬元補助,希望在台中設工廠的企業,能將總部設到台中拼經濟。
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審議,市議員李中說,辦法中既然有房屋稅、地價稅優惠,對於其他企業有經營上的差別待遇,應該以特別的自治條例送審;經發局長呂曜志表示,這不屬於稅式支出,屬於招商獎勵案補助,不需要訂定自治條例。
市議員陳淑華,張芬郁、朱元宏則說,國內對企業投資的相關法令太過僵化,市府補助辦法既有助招商,主張彈性處理,並要求原有的在地企業也要有補助;呂曜志回應,原本就在台中的營運總部,仍享有9項獎勵措施。
呂曜志強調,全台獨有的9項優惠,例如工業用地優先抽籤、勞工住宅、勞工大學獎勵等,提供單一窗口服務、標竿企業獎章、企業形象展示等,盼把台中優秀企業搭載一起共同對外行銷;經議員熱烈討論,法規委員會最終同意備查。
市府指出,目前經濟部列管339家營運總部中,台中僅30家;台中有工廠、總部在外的有62家企業。經發局表示,首波鎖定這62家,第1年預計邀請10家,藉由統籌分配稅款增加及金融商業效益,帶動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