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教唆洩密為何無罪? 高院:無關鍵88秒通訊監察譯文
2017/10/11 10:5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4年前民進黨立法院總召柯建銘被指涉司法關說案後,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涉教唆洩密等罪,台北地院判馬無罪,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判無罪定讞,判決理由指出,依卷內證據、證人說詞而且並無關鍵的通訊監察譯文,無法證明當年9月1日凌晨是由馬英九親自打那通88秒關鍵電話,指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當日中午帶特偵組機密案件向他報告,因此判馬無罪。
另針對柯建銘指控當年9月11日馬英九在國民黨中央考紀會開會之前開記者會,指責柯建銘請王金平關說司法個案,已涉加重誹謗罪,高院合議庭判決認為,馬的記者會內容主要對象是指王金平涉司法關說,另旁及柯建銘,依據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馬應在是就當時特偵組的資料加以評論,乃可受公評之事,且有所依據,並未觸犯加重誹謗罪。
馬英九、柯建銘兩位當事人今都未出庭聆判,柯建銘的律師聆判後對判決表示「非常遺憾」,柯建銘稍晚將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回應對高院判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