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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眾院外委會通過台灣旅行法案 台美高層互訪再邁步

聯邦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羅伊斯(中)宣布委員會通過「台灣旅行法(HR535)」。(資料照,記者謝武雄攝)

聯邦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羅伊斯(中)宣布委員會通過「台灣旅行法(HR535)」。(資料照,記者謝武雄攝)

2017/10/12 22:58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12日報導〕在無人反對下,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伊斯今天上午宣佈委員會通過「台灣旅行法(HR535)」,使美台之間的高層互訪再向前邁進一步。眾院外委會亞太小組已在今年6月15日通過「台灣旅行法草案」。

原始提案人、共和黨眾議員夏波今天在表決前表示,台灣的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外長及國防部長不能到華府這個民主大國的首都訪問,是荒謬且有反效果的。他指出,中國持續威脅和孤立台灣,美國有法律和道德責任支持台灣。

夏波說,他記得過去曾和20多位同僚在投票結束後飛往紐約和當時台灣總統陳水扁會面,再飛回華府繼續開會投票,這完全是美國自我設限,不合理的規定。他也向國務卿提勒森指出這些限制完全美國自己的民主價值。

南卡羅萊納州眾議員威爾森表示,台灣旅行法案也可以鼓勵更多台灣人到美國投資,像他自己的選區就受益於台灣南亞塑膠的投資,他支持這個法案。

台灣旅行法案若要成為法律,接下來必須在眾院院會通過;同時,參院也要通過同樣的法案,並獲得川普總統簽字同意才會正式成為法律。

「台灣旅行法草案」是由眾議員夏波、薛爾曼與外委會主席羅伊斯在今年元月共同提出,草案中明確指出「美國政府應鼓勵美國和台灣各層級官員的互訪」;草案指出,國會認為,自台灣關係法實施以來,美台關係因自我設限而導致高層間缺乏溝通,所以提出上述法案。

未來草案通過後,包括美國部長級官員、將級軍官及行政部門官員皆可訪台,草案同時也准許台灣高階官員訪美會晤包括美國國防部及國務院在內等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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