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章程違法仍不改 綠委促撤換救國團主任
2017/10/19 11:42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救國團組織章程規定,本團設主任一人對外代表本團,嚴重與「人團法」規定扞格。民進黨立委賴瑞隆今質詢表示,內政部二次發文已過4個月又4天,救國團仍相應不理,內政部依法應把救國團主任撤換;對此,內政部長葉俊榮指出,會在法律基礎之下來進行。
賴瑞隆問及,救國團章程設置主任一人對外代表本團,與我國現行以理事長對外代表社團的法令規定不同,救國團有無違反規定?
葉俊榮說,內政部已明白發文要求救國團修改章程,須基於法律規定。賴追問,救國團是否有回文說要改?葉俊榮說,救國團目前對內政部發文還沒有回應。
賴瑞隆痛批,經過4個月又4天,救國團都沒有要改章程,從主任葛永光對外發言看來也沒修的意願,內政部下一步要如何做。
葉俊榮說,會持續不斷要求。賴質疑,會不會又發一樣的文,救國團繼續又不理,看起來救國團召集人白秀雄是有心改革,但葛永光這個主任不願意。
葉俊榮表示,內政部面對的是一個團體,不是化約成個人對個人,會針對團體依法持續要求;他也說,救國團應該是11月開會,這是機會之窗,希望救國團能合乎時代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