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官員與慶富談土地惹議 副市長:沒違法、但用詞不嚴謹
2017/11/14 10:54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針對高市海洋局長去年與慶富商議土地事件引起議論﹗高雄市政府今發出4點聲明,律師出身的副市長許銘春也強調,土地公開標租並不適用「政府採購法」,海洋局長並沒違法,但有些用詞不夠嚴謹。
市府4項聲明:
一、慶富投標獵雷案時,市府沒有與慶富簽訂MOU或是提供土地使用同意書。
二、慶富得標後,因遲遲無法取得建廠土地,海洋局站在協助政府國艦國造政策及招商引資活化興達港立場,跟慶富討論土地取得方式,最後也以公開標租方式進行。
三、土地公開標租並不適用「政府採購法」,是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及「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程序」。
四、最後標租公告開放所有船舶製造業都能參與投標,並無圍標、綁標等不法情事。
市府指出,本案最終採取合法的公開標租方式進行,且土地限制僅有須作修造船廠使用,投標資格為應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之公司行號,並未限定投標廠商須具有修造100噸級以上漁船的能力,沒有圍標或綁標等不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