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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被起訴洩密高院明首開庭 「總統級法庭」伺候

前總統馬英九被起訴洩密案,高等法院明將以「總統級法庭」審理此案。(記者楊國文攝)

前總統馬英九被起訴洩密案,高等法院明將以「總統級法庭」審理此案。(記者楊國文攝)

2017/11/27 18:0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4年前在任內接見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聽取黃世銘報告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替立委柯建銘關說,衍生被北檢起訴洩密等案,一審認定馬雖有洩密行為,但是就行政、立法有侵害司法獨立之虞而行使總統職權,有阻卻違法事由,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院訂明天上午9點30分在「總統級法庭」的專一法庭首度開庭審理。

北檢起訴馬涉洩密等案指出,2013年8月31日晚間,馬英九接收黃世銘連夜報告特偵組查辦關說案的專案報告後,竟將偵查中的案件洩漏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已觸犯洩密罪,此外,馬還涉嫌教唆黃於9月4日向江洩密。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馬英九向江、羅兩人轉述的不止是關說案,另提及「特偵組將開記者會」、「檢察總長沒有提到是否結案」等事項,馬確有洩密行為,不過,馬是就院際間事項,行使權限爭議處理權,乃總統專屬權限,可阻卻違法,判馬無罪。

審理此案的合議庭審判長為江振義、受命法官為許文章,陪席法官是潘翠雪,雖然準備程序庭時,一般案件是由受命法官一人獨任審理即可,直到審理庭時才合議審理,但考量馬具前總統身分,此案將全程由合庭議審理,未區分準備程序庭或審理庭。

此外,馬涉及官司不僅於此,北檢後天將以「三中案」被告的身分,傳訊馬出庭,馬等於是連續兩天都將以被告身分出庭應訊。

至於立委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教唆洩密、加重誹謗,一審判馬無罪,柯不服上訴,高院已於10月11日判馬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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