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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遭判刑 總統府: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到中國以「顛覆國家」罪名判刑5年,總統府聲明強調:「傳播民主理念無罪!」(資料照,法新社)

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到中國以「顛覆國家」罪名判刑5年,總統府聲明強調:「傳播民主理念無罪!」(資料照,法新社)

2017/11/28 10:41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針對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到中國以「顛覆國家」罪名判刑5年,總統府今天聲明強調:「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總統府指出,我國國民李明哲因為關心中國大陸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分享民主自由理念,卻遭到中國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這種罪名審判,我們無法接受,也呼籲北京當局早日放人讓李明哲儘速返台。

總統府並指出,李明哲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尤其挑戰台灣人民對於民主自由的堅持與想像,令人遺憾。

針對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到中國以「顛覆國家」罪名判刑5年,總統府聲明強調:「傳播民主理念無罪!」圖為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資料照,記者李欣芳攝)

針對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到中國以「顛覆國家」罪名判刑5年,總統府聲明強調:「傳播民主理念無罪!」圖為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資料照,記者李欣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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