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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被關一年後可假釋? 他分析:雙方應該談好了...

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昨被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5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法新社)

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昨被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5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法新社)

2017/11/29 10:3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遭中國關押數十日後,昨被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李也當庭直言不會上訴。對此,台師大政治所教授范世平評斷,李雖被判5年,但若好好待著,一年後應可假釋,並稱這是一齣「雙方應該談好了」的「政治戲」。

范世平表示,李明哲獲判5年徒刑,究竟是重判或輕判,應從不同角度出發。范指出,對台灣、西方民主國家而言,李屬言論自由範疇,即便只判一天,都判太重,但「中國不是民主法治國家」。

范世平分析,根據中國「顛覆國家政權罪」,首要份子通常得判10年至無期徒刑,李與共犯彭宇華在起訴書中,都是首謀,但李「被降級」輕判5年,彭也疑因李的關係,僅判7年徒刑,形同此案並無首謀。

范世平提到,李明哲雖判5年,「但若好好待著,應該可以在一年後就假釋就醫」,並稱這本來就是一場「政治戲」,「雙方應該談好了」,從李的神情可看出,比先前起訴時來得「輕鬆」不少。

范世平也說,中國剝奪李明哲的政治權利,堪稱中國搞「國民待遇」的另一手段,企圖證明「台灣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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