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拍板礦業法修正 賴揆指示因應3項衝擊
2017/12/07 11:56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公民團體抗議亞泥展限案延燒,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上午主持院會拍板「礦業法修正草案」,包括亞泥新城山等大型舊礦區必須補辦環評,未來新設礦業用地須落實原基法的規定,即經過半數當地原民部落的「同意或參與,並得分享其利益」,若違反這項規定就不能採礦,並可祭出得勒令停工的嚴厲處罰。
政務委員張景森提醒將面臨3項衝擊,賴揆請經濟部、原民會及相關部會提早因應。至於「同意或參與,並得分享利益」的辦法,則由原民會來訂定。
張景森在院會表示,這次修法後會有3方面衝擊,各部會應有因應措施,首先,對經濟部主管礦業發展,過去保障長期投資的方式,現在較為縮短(20年一次),長期投資穩定性會較低,對水泥供應的穩定性可能造成影響,經濟部後續應檢討相關的穩定機制。
其次,有關「原基法」部分,這是第一個在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開發計畫中,明定要納入「原基法」規定,所以對原民會也會造成衝擊,「原基法」第21條的實施辦法應再仔細檢視,否則未來在實際運作時可能產生執行上的爭議。
其三,張景森說,另外環評制度也會有新的衝擊,這是第一個把環境影響評估最後的許可權交回各部會。其實這是其他各國的正常作法,但台灣過去體制上不是這樣進行。將來不一定是到環保署,若此制度實施可行,將使各部會更主動關心所主管事務中的環境衝擊問題,不過短期上可能有適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