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任大使不受員額限制」入法 非職業外交官可達14人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立法院今上午三讀通過「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第2條條文修正案」,將「特任大使及特任常任代表不受員額限制」以具體文字納入法條,釐清原條文文意不清、導致總統用人彈性受限的問題。修正案也將非職業外交官之文官得擔任駐外人員的上限,由10%調整至15%,簡任調任駐外人員上限增加至14人。
立法院去年二讀通過「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特任大使及特任常任代表不受員額限制」明文納入法條,同時將非職業外交官之文官得擔任駐外人員的上限,由10%放寬至15%,增加派用彈性。但因國民黨團提出異議,交付黨團協商後未有進度。
立法院昨黨團協商後,將該案納入院會議程,今上午進行討論。段宜康說明,2013年國民黨執政時的行政院提案修正該條例,放寬大使、常任代表及副常任代表等職務資格,當時民進黨立委提議加入員額上限,以保障外交體系常任文官升遷,國民黨立委便加上10%的比例限制,但修法技術上沒有排除總統的特任職權,結果反而「烏龍限縮總統職權」。
段宜康說,這次修法其實是將被莫名限縮的總統職權「恢復一點點」,從10%調整至15%,依照目前駐外機構編制員額共計95人,修正條文將簡任調任駐外人員上限由10%提高到15%,現行上限限制9位非職業外交官,修法後可多任命5人,「只有14位」。
國民黨黨團則主張維持現行條文,立委王育敏、許毓仁與林為洲並接連發言反對;王育敏強調,民進黨上台後一再放寬政治任命職務,政務人員累計已高達上百人,認為將會衝擊文官體制,並使外交體系人心浮動。許毓仁則強烈譴責執政黨放寬駐外人員任命,表示自己已接獲許多基層外交人員陳情,批評若政治任命只考量意識形態,「專業外交官情何以堪?」
林為洲則舉美國制度為例說,美國總統川普可以直接任命所有大使、公使或副代表,但「完全執政」同時也「完全被監督」,因直接任命皆須經過國會行使同意權。林為洲接著說,但民進黨如今僅是擴大政務任用職務,讓常任文官士氣低迷,「絕對不是負責任的政府」。
全案經過表決,贊成修正者占多數,照審查會條文三讀通過。修法後,駐外大使、常任代表及副常任代表職務,因業務需要調派具有擬任駐外機構所需之經歷或領域專長人員擔任時,得不受外交人員資格限制。但除特任大使及特任常任代表外,不得超過其編制員額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