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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總統府人權諮委投書 要求政府提勞基修法檢討報告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小組」成員投書指出,本次《勞基法》修法過程草率,要求檢討及提出報告,圖為勞團抗議修法通過情形。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小組」成員投書指出,本次《勞基法》修法過程草率,要求檢討及提出報告,圖為勞團抗議修法通過情形。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2018/01/13 13:43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法,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小組」成員林子倫、孫友聯等8位人權諮委今天投書媒體,質疑這次勞基法修法過程草率,缺乏充分評估和參與,違反「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規定,盼勞動部及兩公約主責機關,應依兩公約施行法的規定,針對這次修法提出檢討和報告,以落實政府的人權義務。

8位人權諮委分別為林子倫、孫友聯、孫迺翊、彭揚凱、黃嵩立、葉大華、劉梅君、藍佩嘉。

他們投書媒體,以「關於勞動人權 給政府的建言」為題指出,這次修法的正當性備受社會各界質疑,民進黨政府本可就勞基法的各種修訂提案,進行詳實的政策影響評估、廣泛徵詢社會各界意見,進而提出一套可以兼顧產業差異與勞動權利的新版本。

然而,勞基法修訂過程極為倉促,沒有評估過程、參與程序,勞動部也提不出明確的政策辯護,明顯違反程序正義。未來,恐將引發更嚴重的社會對立。

投書中也表示,這次草率通過的32條之1,容許休假日的加班時數以1比1的方式折抵補休,嚴重損害勞工權益,法條中若沒有明確規範補休期限,更可能讓許多勞工在旺季時過勞加班,不僅拿不到加班費,又要在淡季時被迫同意補休,這項法條,與政府宣稱修法是要讓勞工加班有錢賺的說法,大相違背。

此外,放寬勞基法7休1終止連續勞動及輪班間隔規定,也將嚴重影響勞工的休息權和健康權。

最後投書指出,這次修法每月加班時數放寬、縮短輪班休息間隔、放寬7休1終止連續勞動規定,以及加班折抵補休比例等規定,對於勞工人權影響甚巨,身為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小組」成員,一致認為修法有違「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第4款:保障人民應有「休息、閒暇、工作時間之合理限制與照給薪資之定期休假,公共假日亦須給酬」的權利,同時違反經社文公約第2條,政府應確保公約各項權利逐步落實,不得退步的義務,因此對於這次修法表達嚴正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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