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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指期約賄選 前副議長李清林控鄉民誹謗

前副議長李清林(中)到法院遞自訴狀,控告鄉民張宏慧誹謗。(記者林敬倫攝)

前副議長李清林(中)到法院遞自訴狀,控告鄉民張宏慧誹謗。(記者林敬倫攝)

2018/02/22 14:28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網路謠傳前副議長李清林近期與縣議員林成功期約賄選,給林1300萬元,要求年底選舉轉戰選礁溪鄉長,李清林憤而於今前往法院提出自訴,控告在網路上放話的礁溪鄉民張宏慧誹謗;張宏慧表示,只是要破除坊間謠言,沒有誹謗之意。

原為林成功競選辦公室總幹事的張宏慧,近期在臉書PO文指出,這種「期前賄選」能不查嗎?礁溪鄉最近盛傳前宜蘭縣議會副議長李清林用1300萬元向林成功議員搓圓仔湯,要他轉戰下屆礁溪鄉長,這種政治分贓行為法所不容,地方關心人士透露此一期前賄選消息,大都是從某議員陣營傳出,一些想參選鄉長的參選人也人云亦云。

PO文也指出,據瞭解,關心人士已將傳出消息的人名單列出清冊當證人,將向法務部宜蘭調查站檢舉,希望能循線追查此一賄選行為;遭到指控的李清林,曾任宜蘭縣議會第17屆議員、副議長,他今天憤而前往宜蘭地方法院遞自訴狀,控告張宏慧誹謗。

有意參選下屆礁溪鄉長的人,現階段國民黨有同為鄉民代表游三郎、張永德;李清林指出,張宏慧PO出的不實消息,他完全否認,張的行為已經涉嫌加重誹謗,所以才來到法院自訴,他身為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任,縣黨部在3月11日至14日辦理礁溪鄉長初選,張卻在外頭放話汙衊,對黨、參選鄉長的候選人及其個人的名譽很傷,所以他嚴正的對張提出抗議。

張宏慧則說,他PO文沒有要故意誹謗的意思,只是要破除謠言,李的自訴是應該的,這樣可以把事情釐清、端正選風,他本來也要向調查局檢舉,否則2名候選人都會因謠言受傷;林成功也認為張的行為是為了破除謠言,沒有誹謗之意,不會提告。

前副議長李清林到法院遞自訴狀,控告鄉民張宏慧誹謗。(記者林敬倫攝)

前副議長李清林到法院遞自訴狀,控告鄉民張宏慧誹謗。(記者林敬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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