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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創產業可進駐科學園區 政院拍板修法

行政院長賴清德要擴大引進新創產業進駐科學園區,賴揆今天上午主持行政院院會時通過「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資料照)

行政院長賴清德要擴大引進新創產業進駐科學園區,賴揆今天上午主持行政院院會時通過「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資料照)

2018/03/29 11:57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要擴大引進新創產業進駐科學園區,賴揆今天上午主持行政院院會時通過「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由於現行條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才可進駐科學園區,導致不少新創產業申請進駐時被退件,政院通過修法予以鬆綁,只要是「公司法」明定的商業組織,就可進駐3大科學園區,以擴大引進新創產業進駐。

政院修法要讓物聯網、人工智慧、大數據及App軟體公司可進駐科學園區,同時將「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提及的「科學工業」改成「科學事業」,以納入新創產業。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這項修正草案是為推動科學園區創新轉型,鬆綁進駐園區的組織類型、資格,擴大引進多元新創產業,以利聚集更多元的技術、創新研發及提供廣泛的服務態樣,並強化園區環境管理,提升園區使用整體效能,有其必要性。

他指示科技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由於近年來新設立的軟體設計、數位及新創公司,因不屬於傳統工業,受到「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的限制,難以進駐科學園區,行政院決定修法予以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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