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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賴清德主張台獨被告內亂罪 高檢署簽結

行政院長賴清德曾在立法院備詢時自稱是「主張台獨的政治工作者」。(資料照)

行政院長賴清德曾在立法院備詢時自稱是「主張台獨的政治工作者」。(資料照)

2018/04/16 14:17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新黨黨主席郁慕明不滿行政院長賴清德,先前在立法院備詢時自稱是「主張台獨的政治工作者」,已超越前總統李登輝拋出「特殊國與國關係」及陳水扁提出的「一邊一國」;去年10月率支持者到高檢署,告發賴清德涉刑法內亂罪,高檢署調查後,認定無法僅憑賴的主張,即推論賴有何涉內亂罪的行動,認定罪證不足,已將全案簽結。

郁慕明先前表示,最高行政首長在著手進行從「暗獨」走向「明獨」,明獨的方式仍是黑箱台獨,將帶給人民危險並進入戰爭邊緣,所以不得不提告。提告是行動的開始,並不表示行動的結束,新黨會負起在野黨應盡責任。

當時陪同提告的律師陳麗玲則說,依憲法第53條規定,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賴清德以最高行政首長的身分,自稱是「主張台獨的政治工作者」,眾多公務員會因賴清德的台獨言論,而可能實施相關台獨行為,包括課綱及去中國化等作法,已在逐步實現台獨;刑法明定破壞國體、變更國憲的行為,涉犯內亂罪,人民將因賴的台獨論,導致身家性命財產遭受危害,因此提告。

陳麗玲今表示,賴清德繼前案被告發內亂罪獲高檢署簽結後,如今再拋台獨論調,台灣現今正面臨中國的武力威脅,賴清德身為最高行政首長,卻多次拋出台獨的意圖,恐使台灣面臨戰爭的風險,今天下午3點半將再次赴高檢署,告發賴清德涉內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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