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視「信中國」違法廣告 3業者各罰10萬元
2018/04/25 19:02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央視節目「信中國」宣傳廣告,違法在台北西門町大型LED螢幕強力放送,陸委會表示,經主管機關文化部完成行政調查,對3家業者違法委託或受託刊播中國廣告,違反兩岸條例規定,依法各處10萬元罰鍰。
陸委會指出,「信中國」在今年1月2日在西門町戶外LED電視牆播出約15秒廣告宣傳影片,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第34條及中國物品、服務、勞務在台灣從事廣告管理活動辦法等規定。
陸委會說,廣告宣傳影片播出後,文化部即認定該節目並未依法提出申請許可,所播映的節目廣告宣傳影片涉及違反相關規定,會同相關機關進行調查及處理。
陸委會表示,與文化部召開專案會議進行會商後,文化部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經完整行政調查程序,並請當事人陳述意見後,在日前作成行政處分,佛瑞公司、傳梭美公司、中影公司等3家業者違法委託或受託刊播中國廣告,分別裁處1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