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處徵才月薪9千被嫌低 外交部:越南GDP約台1/10
2018/05/12 15:28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我國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日前在官網貼出招募懂中文、柬埔寨文、越南文雇員的訊息,遭質疑薪資過低。外交部今表示,待遇及薪資條件符合越南勞動法規定,並參酌當地物價生活指數擬定,無不當之處。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則認為,若是要招募專業人員,應以當地白領薪資標準聘用較為妥當。
外交部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7日在官網貼出徵才訊息,將徵聘一名懂中/柬/越文之雇員,試用期薪資為月薪250美元(約新台幣7488元),社保費另計,試用期兩個月,期滿調升。
訊息貼出後,遭新移民第二代、美國夏威夷大學社會學博士何景榮在臉書上嘲諷表示,政府祭出每月新台幣7500元的「高薪」,來徵聘新南向國家的3語人才。
外交部對此表示,基於推動業務需要擬增聘「當地雇員」乙名,試用期間薪資250美元,社保費54美元另計,合計約304美元(約新台幣9040元),於試用期滿後將視實際工作表現調整薪資。
外交部強調,前述相關待遇及薪資條件係依據並完全符合越南勞動法相關規定,同時參酌當地物價生活指數妥予擬定,並無不當之處,且根據國際貨幣基金(IMF)的統計,越南人均國民所得(GDP)約為台灣10分之1,依此,駐處訂定的試用期間之薪資並無不妥。
綠委:以當地白領標準聘用較妥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則認為,此薪資對台灣來說當然是過低,但聘用標準仍應以當地薪資水平為主,且外交部依據當地法律徵聘人才,雖觀感可能比較不好,但並無違法;劉世芳說,若要徵聘3語人才,或許應該從專業人員的角度來看,以當地白領薪資聘用較為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