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檢裁罰金額過低 時力提案修法公布裁罰內容

時代力量今提出假釋改革相關修正案(時代力量黨團提供)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表示,目前雖然有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的查詢系統,但依照過去勞檢經驗來看,違反勞基法的雇主罰鍰金額經常不成比例的低,時代力量因此提出「勞基法第80條之一修正草案」,規定雇主若違反勞基法應公布處罰日期、處分字號、違法法條、內容、裁罰次數與金額。
時代力量今召開記者會,公布「假釋三法」內容,盼透過「刑事訴訟法」、「監獄行刑法」與「刑法」三個修正草案進行假釋制度的改革,同時提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條之一」與「勞動檢查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徐永明表示,目前勞動部雖會公布違反勞基法的雇主名單,但卻未公布裁量金額,導致有的勞檢「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罰鍰金額非常不成比例,甚至從最低金額來處理;徐永明說,時力認為勞動部應公布裁量金額與相關違法內容、法條,因此提案修法。
此外,針對假釋制度改革,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現行的假釋制度是由監獄報請法務部核准,即可讓受刑人提早出獄。受刑人在監獄中到底要關多久,本質上是國家刑罰權的行使,針對這個國家刑罰權行使的範圍和程度,理論上本應回歸司法審查而非讓行政機關專擅。
黃國昌表示,時代力量這次提出假釋制度的改革,包含刑法、刑事訴訟法與監獄行刑法,最核心的內容就是,未來有關於假釋的審查,不再由監獄報法務部核准,必須由代表國家追訴犯罪行使刑罰權的檢察官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加以裁定的方式予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