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證人被偵查應有律師陪同 擇日再協商
2018/05/30 14:46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審查「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證人於訴訟或偵查中應享有律師在場之權利進行審查,因法務部仍有疑慮,認為此修正可能對檢察官偵辦案件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且朝野立委未有共識,召委吳志揚因此宣布,擇日再進行協商。
為偵辦中生共諜周泓旭案,調查局於去年約談新黨黨員王炳忠,並持搜索票搜索王炳忠住家,因王炳忠律師遭拒於門外,引發社會議論。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等人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第175條之一」,提案條文明訂,讓證人在偵查、被訊問時也能委任律師在場;吳志揚表示,過去常有檢察官利用偵查不公開、證人不懂法律等,用不正當的方式訊問證人,讓證人無法拒絕證言,而做成不利自己或構陷他人於罪,因此認為有必要修法保障人權,讓證人應訊時得請律師在場,吳強調,修法並非妨礙偵查,只是讓律師能提醒當事人相關權利。
法務部長邱太三答詢時雖強調對修法表示尊重,但也在書面報告中指出,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家目前都未賦予證人偵訊時委任律師;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則指出,證人傳喚時律師能不能在場、在場能做什麼事,都還沒定出原則,認為應召開公聽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