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年改納退將赴中條款?民進黨團:須周延修法
立法院院會20日晚間繼續處理「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對於退將赴中條款。民進黨團以附帶決議表明,應於「刑法」、「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通盤規範共諜行為。。(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盼於軍人年改納入退將赴中條款。民進黨團則以附帶決議表明,應於「刑法」、「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通盤規範共諜行為。
時力黨團提出修正動議,規範若退將參加境外敵對勢力黨政軍團體所舉辦的活動,且由境外敵對勢力領導人親自主持者,應剝奪退除給與。但隨遭民進黨、國民黨團所否決。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表示,時力黨團明知這個法案不可行,既不明確也不周延,為何還要提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只能約束軍人,要是國防部文人副部長赴中參加相關活動,就無法處理。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解釋,目前相關的國安修法非常多;有王定宇版「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外患罪章中的「外國」擴大為「外國或敵人」。陳其邁版「國家安全法增訂第5條之2條文草案」,只要退休人士涉共諜案遭判決有罪定讞,就喪失全數退俸,並追繳至犯罪時已領退俸。行政院版「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延長涉密人員的出境管制期限。以上均經委員會審查完竣。
他接著指出,政院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則規範文武職高階人員退休15年內,不可參加中國領導人主持的慶典或活動等政治活動,也不得向象徵中國大陸政權的旗、徽、歌行禮或唱頌,違者最重可終身剝奪其月退俸。尚待委員會審查。他說,這些草案彼此有競合、衝突之部分,黨團與行政院會儘速完成整合,做出最周延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