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危老重建 內政部:新建住宅結構開放單獨申請評估
2018/06/21 20:23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內政部於今日部務會報通過「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修正草案,放寬新建住宅可以單獨申請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讓推動重建的危老建築,能加速取得建物耐震設計的容積獎勵額度,以利加速危老屋重建作業。
內政部表示,去年5月「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公布後,老舊建築物欲爭取建築物耐震設計的容積獎勵額度,需取得耐震設計標章,或依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辦理新建住宅性能評估,取得結構安全性能等級第一級至第三級。
內政部指出,現行「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規定,新建住築申請性能評估時,應就結構安全、防火安全、無障礙環境、空氣環境、光環境、音環境、節能省水、住宅維護等8大性能類別一併提出申請,需花費較長申請時間。
考量依危老條例推動老屋重建,將面臨大量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的需求,所以內政部本次特別修正辦法,開放新建住宅得單獨就結構安全評估提出申請,讓老舊建築物可循危老條例加速推動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