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吳茂昆4年請假563天 監院糾正東華大學

前教育部長吳茂昆被控於任職東華大學校長期間,4年內請差假563日,其中違法請公差106日,監察院除彈劾吳茂昆,今日也通過糾正東華大學。(資料照)

前教育部長吳茂昆被控於任職東華大學校長期間,4年內請差假563日,其中違法請公差106日,監察院除彈劾吳茂昆,今日也通過糾正東華大學。(資料照)

2018/08/16 18:4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教育部長吳茂昆被控於任職東華大學校長期間,4年內請差假563日,其中違法請公差106日,加上兼任4項非營利事業團體職務卻未經教育部核可,經監委調查後,監察院除彈劾吳茂昆,今日也通過監委之調查報告,經教育文化委員會通過糾正東華大學。

綜合媒體報導,吳茂昆任國立東華大學校長期間,每年應上班260日,但監委調查指出,吳自2012年1月就職東華大學校長期間,4年內請假563日,其中國內差假359日7小時,國外差假203日1小時,如再加上週末及國定假日,有超過半數時間未在學校工作,請差假日數顯然過多,違失行為明確。

監委高鳳仙也指出,吳於任職東華大學校長期間,還分別兼任財團法人信義基金會董事、財團法人陳水來文教基金會董事、國立大學校長協會監事及馬偕醫學院「校務發展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等4項非營利事業團體之職務,但卻都未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3規定,事先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直到教育部要求全國徹查兼職情形,吳茂昆才在104年8月25日責由秘書室交人事室函報經教育部於同年9月7日許可,因此故監察院已於上月提案彈劾吳茂昆,今日提案糾正國立東華大學。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