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婚媒、真詐財?內政部:跨國婚媒不應登廣告
2018/08/28 14:29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羅致政今舉行記者會表示,散布或刊登跨國婚姻媒合廣告都屬違法範圍,但近年裁罰案件僅有33件,明顯偏低,質疑政府取締不利;對此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長李臨鳳表示,未來會加強取締查緝,同時強調,任何跨國婚媒不能登廣告及收取媒人費用,民眾切勿輕信網路訊息。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今與受害人一同召開「假婚媒真詐財!違法廣告氾濫民眾權益受損」記者會。羅致政在記者會中指出,移民法第58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於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使公眾得知方法,散布、播送或刊登跨國境婚媒廣告,但目前仍有滿山滿谷違法業婚媒廣告充斥社群及各大網站中。
羅致政說,根據移民署資料統計,自98年至106年止,因違法從事跨境媒合裁罰案件僅459件,質疑政府相關單位取締力有未逮。
受害人李先生表示,他透國臉書社團認識苗栗方姓仲介,在支付簽約金1.5萬元後獲得與一女子聊天交往的機會,在他又支付25.5萬元後前往越南,欲與該女子見面時,卻因未見到該女子,反而在仲介鼓吹下與另一女子敲定婚約。
桃園市亞洲婚姻協會總幹事郭明宗表示,婚介廣告氾濫,移民署雖然有取締,但比例相差懸殊,且目前法律對非法廣告檢舉沒獎金,無提供誘因給國人,也是違法業者充斥原因,建議相關單位可提供獎金,並縮短核發獎金時間,鼓勵國人一同取締違法行為。
移民署移民事務組長李臨鳳強調,針對不法業者,移民署也積極查察打擊非法,目前有提供檢舉獎金,至於檢舉金額提高、縮短獎金核發時間部分都會帶回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