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還749億、柯還226億 北市健保補助款償還完畢
北市府與中央政府針對「非設籍北市住民」高達976億餘元的勞、健保補助款纏訟,2009年定調為「中央、地方對半」,北市府於9月3日清償最後一筆攤撥金額31億餘元,讓原定2019年償還的健保補助款提前1年劃下句點。(記者鍾泓良攝)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中央政府於1999年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將營業稅由地方稅改為國稅,北市府隨即與中央政府針對「非設籍北市住民」高達976億餘元的勞、健保補助款纏訟,最後在2009年定調為「中央、地方對半」,從2010年開始分別償還,郝市府任內償還749.31億元,而柯市府任內償還226.74億元,北市府於9月3日清償最後一筆攤撥金額31億餘元,讓原定2019年償還的健保補助款提前1年劃下句點。
償爭議款項合計金額達976億餘元;郝龍斌任內於99年至103年償還749.31億元,其中財源包括自籌款137.90億元、借款267.04億元及中央專案補助344.37億元;柯文哲任內則償還226.74億元,財源包括自籌款158.19億元、中央專案補助68.55億元。
財政局長陳志銘表示,郝龍斌任內借款的267.04億元,係向跟市府內部基金的附屬單位預算調度,非屬未償債務,但本質仍為附屬單位的資金,未來仍得透過財務方式填補資金。
勞動局解釋,北市府於1990年開始編列預算支應「勞工保險條例」及「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範直轄市負擔部分保費,但營業稅於1999年改為國稅,導致稅收減少,當時北市府向中央政府表達勞、健保補助對象應排除非設籍北市市民,隨即與中央打行政訴訟及提請大法官釋憲,北市於2009被判敗訴,隨即與中央溝通後得決應採取「中央、地方對分方案」。
勞動局解釋,當時受影響的直轄市有台北、新北及高雄,經過北市爭取修法後,2012年7月1日新修正的「勞工保險條例」及「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後,取消直轄市政府勞健保保險費補助5%規定,改由中央政府補助。
償爭議款項合計金額達976億餘元,郝龍斌任內於99年至103年償還749.31億元,其中財源包括自籌款137.90億元、借款267.04億元及中央專案補助344.37億元;柯文哲任內則償還226.74億元,財源包括自籌款158.19億元、中央專案補助68.55億元。(勞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