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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人來台炒股未起訴 黃國昌籲檢方應追查

台商鄭文逸等人引入中資違法炒作大同公司股價,不法獲利高達11億元,日前遭台北地檢署依《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嫌起訴。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19日舉辦記者會,質疑共謀犯罪之中國商人任國龍為何沒遭到起訴。黃國昌強調我國絕對有刑事管轄權。(記者羅沛德攝)

台商鄭文逸等人引入中資違法炒作大同公司股價,不法獲利高達11億元,日前遭台北地檢署依《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嫌起訴。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19日舉辦記者會,質疑共謀犯罪之中國商人任國龍為何沒遭到起訴。黃國昌強調我國絕對有刑事管轄權。(記者羅沛德攝)

2018/09/19 12:52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台商鄭文逸等人引入中資違法炒作股票,不法獲利高達11億元,日前被北檢依「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嫌起訴,不過共犯中國商人任國龍卻未被起訴,僅裁罰數百萬元。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召開記者會,質疑檢方在起訴台商鄭文逸的起訴書上,已清楚認定任國龍與鄭文逸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負擔,卻未起訴任國龍,呼籲北檢應追查到底。

黃國昌說,今年8月底時北檢針對去年3月的違法炒股案提起公訴,起訴書已清楚認定任國龍和台商等人有犯意聯絡,但公訴書的被告只有鄭文逸、張湘羚、鄒興華等3人,任國龍卻未被列入名單,為何不起訴他?這是違反證交法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我國絕對有刑事管轄權。

黃國昌表示,從去年到現在追蹤此案,觀察到對於中資進入台灣資本市場的規範體系只能用「脆弱不堪、鬆散散漫」形容,首先,對於永豐金證一次又一次被抓到協助中資炒作股票,金管會只給予兩次警告處分,不痛不癢的警告處分,到底有何實質效果?第二,針對破壞台灣資本市場的中資,主管機關也無法提出有效對策,對於中資違法炒股的刑事訴追、犯罪所得扣押、如何拿來賠償受損害投資人,這些問題都留下相當大的問號。

黃國昌強調,這件事情還未結束,根據來自香港檢舉資料顯示,該中資尚未退出台灣資本市場,是否僅是轉換人頭,繼續違法炒作股票,未來將持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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