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事件法」三讀 司法院:勞工人權一大步
2018/11/09 19:0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天(9日)完成「勞動事件法」三讀,司法院認為是勞工人權的一大步,未來勞動事件將邁入新的里程碑,將積極辦理訂定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協助新法順利上路。
立法院9日召開第9屆第6會期第8次會議,三讀勞動事件法,分為總則、勞動調解程序、訴訟程序、保全程序、附則等5章,合計53條條文,通過的法案內容與司法院提出的版本幾無差異,無須大修,順利迅速通過。
司法院指出,勞動事件法共有以下七大重點:
1、專業的審理:設立勞動專業法庭。
2、擴大勞動事件的範圍:納入建教生與建教合作機構間、求職者與招募者間等所生爭議。
3、組成勞動調解委員會:由法官一人與勞資專家之調解委員共兩人,共同進行調解。
4、減少勞工的訴訟障礙:勞工可以在勞務提供地法院起訴,減輕勞工繳納費用之負擔及舉證責任。
5、迅速的程序:勞動調解於三次內終結,勞動訴訟以一次辯論終結為原則。
6、強化紛爭統一解決的功能:讓本於同一原因事實有共同利益之勞工,可以併案請求,紛爭一起解決。
7、即時有效的權利保全:減輕勞工聲請保全處分的闡明義務與提供擔保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