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議會審查委員 議員陳光軒要求「民主產生」
2019/01/21 16:27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議會今天召開臨時會,主要討論各審查委員會委員名單,民進黨籍縣議員陳光軒拿出「審查委員民主產生」標語質詢,要求審查委員會之人數、人選及召集人,由大會抽籤決定並每年輪調一次,惟苗栗縣議會議事規則,權責由議長擬定。陳光軒則獲8位議員連署正式提案要求修正條文。
陳光軒質詢說,苗栗縣議會過去25年來總預算分文未刪,最讓人詬病的就是議事不透明,去年議會的總質詢時也曾要求議會應落實議事透明化,其中包括各個分組審查的委員會,委員的產生也應修正制度,尊重每位議員的意願,開放登記進入各委員會,該委員會登記超過組成席次時即用抽籤方式產生委員,審查會召集人由委員共推,審查會的組成也需每年輪調,才符合民主、法治的普世價值。
惟苗栗縣議會回應,依苗縣議會議事規則第十二章第59條條文「審查委員會之人數、人選及召集人,皆是由議長直接擬定」;此屬議長權限。
惟陳光軒認為此條文有違民主政治的精神,應該盡快修正不合理之條例,才能讓議事的進行更加透明有效率。事後陳獲8位議員連署提案修正條文。
陳光軒並指審查委員會採登記抽籤產生之縣市議會,包括基隆、台北、桃園、竹市、台中、雲林、台南、高雄、宜蘭、花蓮等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