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治芬:張永成不符全國農會總幹事資格 應依法撤職
遭爆有放高利貸前科
〔記者曾韋禎、林彥彤/台北報導〕全國農會總幹事張永成竟有放高利貸前科?民進黨立委蘇治芬、蔡易餘昨質疑,張永成沒有實際經營農業的資歷,還因重利罪遭判刑定讞,自始不具擔任總幹事的資格,農委會應依法予以撤銷。
質疑張無實際農業資歷
基層農會將於十九日舉行改選,蘇治芬、蔡易餘昨召開記者會抨擊張永成不具總幹事候聘資格,卻任職十餘年,靠家族勢力把持萬年農會。
蘇治芬指出,台灣省農會總幹事候聘人遴選小組在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評定張永成只有七十分,不具遴選資格,因為他缺乏相關的農業經歷。不過張提出異議,透過雲林縣政府發函,認定張曾於一九九四年三月一日起擔任虎尾合作農場場長。
蘇治芬質疑,張分明自一九九四年七月廿九日起在斗六開設當鋪,還因涉放高利貸,經法院判決有罪定讞,並於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七日遭雲檢通緝,直到十月到案。他何能同時經營當鋪、遭到通緝,又在農場工作?
她指出,虎尾農場未敘薪給張永成,張聲稱自己靠載運豬隻為業,顯然不合理,這也涉嫌偽造文書。況且,張還利用全國農會能指定一席合作金庫董事之權,派任大舅子張榮味任董事;身負高利貸前科,竟還兼任農業金庫常董。她會向監院檢舉,對此候聘資格重啟調查。
前省農會總幹事廖萬金直指,張永成當年是透過院長級人士向農委會關說,才獲得補給資料的機會;但張當年有營造公司、顧問公司薪資所得,卻無任何來自虎尾農場的薪水,這個場長資歷顯然是假的。
他透露,張永成到任後解聘十餘位省農會職員,法院判決省農會須賠償二、三千萬元,但省農會理監事會卻未向張追償損失,也有包庇背信之嫌。
蔡易餘強調,追究張永成是對農民轉型正義重要一環,張永成自始就不符資格,要求農委會撤銷其總幹事資格。
農委會:資格疑慮 需檢調稽查
農委會輔導處技正吳杏如則表示,根據農會法第廿五條之一與之二規定,農會總幹事的候聘資格總計五項,包含學歷、經歷、品格操守、工作資歷及面談分數七十分以上者;其中前四項的分數是由各縣市政府評定,最後面談分數才是由農委會邀請候選人到中央本會面談、評分,合格者最後由農委會統一發文。
吳杏如說,張永成通過農會候聘資格一事,都是依照其提供的審查資料作評估,除非有新事證舉證,不然農委會目前僅能就審查資料決定,如有疑慮需由檢調單位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