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國是會議通過╱保護環保犯罪檢舉者 應訂吹哨者條款
第三組表決通過14提案
〔記者張文川、錢利忠/台北報導〕司改國是會議昨進行第三組分組討論,有鑑於近年來日益增多的環保犯罪案件,昨表決通過應增訂鼓勵與保護「窩裡反」員工的「吹哨者條款」、增加環保案件人力及成立環境案件基金。
針對環保案件制度,昨天表決統籌後的結論,通過環境法制、組織、民眾參與三大面向的十四項提案,主要包括:訂定吹哨者條款,鼓勵民眾監督通報,提高對不肖業者的罰鍰上限;以沒收所得設立專款專用的環境基金,支付鑑定、採樣與吹哨者獎金等費用;檢、審設置環境專股,強化檢察署與環保署的連結;修法賦予檢察官成立任務編組的法源,統一指揮事權,使檢察具有行政權限與司法追訴權限。
司法官多元進用子題 通過10議案
至於「司法官的多元進用」子題,則通過十項議案,除了進用兼職法官、放寬法官遴選門檻外,還通過:改變司法體制內的判例文化,檢討最高法院民刑庭會議決議與判例制度;改革法學教育、改革國家考試;簡化司法書類。
會中還通過,改善司法官培訓制度、司法環境、工作負荷、工作尊嚴、經濟條件、退養保障,以增加資深律師與學者轉任法官的誘因;司法官學院的實習地點不限於法院,建議增加少輔院、戒治所等社福機構,以增進司法官理解社會現況;增加司法官的輔助人力及設備;減少法官、檢察官工作量;檢討高檢署、高院人力配置,促使人力回流一審。
昨會議討論熱烈,動用表決廿六次,以致只討論到環保案件、多元進用二項子題,原定討論的檢察官法律定位問題,要探討檢察官該定位為司法官還是行政官,為重大矚目議題,順延至下次再談。
昨共十八人參與表決,廿四項表定的議案都超過十五票通過;另有兩項臨時動議:「新增子題檢討死刑的司法程序」、「加開臨時會」,各只有五票、四票贊成未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