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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威權統治取得財產 屬於全民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等人昨日舉行「黨產轉帳取得於法有據─訓政、憲政有別」記者會,拿出文件資料呼籲黨產會勿刻意忽視史實,恣意作成違法違憲的處分。(中央社)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等人昨日舉行「黨產轉帳取得於法有據─訓政、憲政有別」記者會,拿出文件資料呼籲黨產會勿刻意忽視史實,恣意作成違法違憲的處分。(中央社)

2017/03/24 06:00

黨產會今辦轉帳撥用日產聽證

〔記者施曉光、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今將針對國民黨取得轉帳撥用日產進行聽證,認定是否應移轉為國有或追徵價額。國民黨昨搶先出招,指當年取得的日產轉帳於法有據,完全是根據訓政時期國防最高委員會的決議;黨產會對此回應說,聽證會就是要釐清,當時應屬國家的財產到底哪裡去了。

國民黨:係根據訓政時期約法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與委任律師張少騰昨召開記者會主張,國民黨是在對日抗戰結束後,以人民團體身分接受中華民國政府以日產,做為該黨對日抗戰的補償,符合當時有效法令,也沒有違反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第四條所規定「政黨本質」或「悖於民主法治原則」的情形,屬於該黨合法且非不當取得的財產,不應移轉國有或追徵價額。

國民黨認為,該黨依據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所取得的黨產,在法制上屬憲法層次的問題,且三十六年行憲前所有訓政時期政府制訂的法令,除與憲法牴觸者外,在憲法實施後仍合法有效。

張少騰則指出,在對日抗戰結束後,民國三十五、六年間,國防最高委員會曾三度決議,針對抗戰時期有犧牲的人民團體或個人,相關毀損由戰敗國賠償中華民國政府,政府再轉賠人民團體或個人,完全是從戰爭損害賠償的角度來認定。由於當時國民政府資產不多,當然是把日本政府留在中國大陸以及台灣地區的資產,拿來賠償受損人民及人民團體,這樣的決議是依據訓政時期約法,具有法律效力,黨產會引用的相關文件則是依據民國三十六年行憲之後才有的公文。

黨產會:要釐清國產到哪去了

邱大展並出示民國三十四年第六屆全國代表大會有黨員提案要求以國家資源鞏固黨的財源,但遭否決等資料,強調國民黨當時並未想將公有財產轉成黨產,甚至還有多項替國民政府代墊款項的情形,例如曾為政府代墊購飛機款、修建南京中山路款等。

針對國民黨說法,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表示,國民黨早期以「轉帳撥用」無償取得的國有特種房地產,聽證會目的在釐清黨國一體的時代,國民黨是否有藉威權統治的政治方式,取得原本應屬全體人民的國有財產,樂見國民黨共同找史料釐清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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