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調查 測謊鑑定問題多
2017/04/19 06:00
〔記者項程鎮、謝君臨、邱俊福/台北報導〕監察院今年一月曾質疑測謊鑑定結果問題太多,為何同樣的被告,經送調查局和刑事局測謊,結果卻南轅北轍,包括「江國慶案」、「呂介閔被訴殺人案」、「空軍桃園基地彈藥庫失竊案」等,都曾發生調查局測謊認定被告有罪,刑事局卻認定無罪的結果。
監察院調查指出,調查局前測謊專家李復國經手的「江國慶案」等大案都有重大瑕疵,以「江國慶案」為例,原本是軍方的反情報隊偵辦,李復國負責對四名軍人測謊,其中只有江國慶未通過,軍方隨即刑求江國慶,認定是江所犯,隔年執行槍決,最後江國慶案翻案,被認定冤死,江家獲賠史上最高的一億零三百多萬元賠償金。
司改國是會議第一組委員李俊億、趙儀珊、黃致豪也指出,測謊爭議很大,目前台灣的測謊現況,幾乎都無法符合美國測謊協會所規範的嚴格程序,卻持續做為刑案的判斷基礎,因此希望在測謊技術得到科學界普遍接納、並建構科學審視基準前,原則上最好還是把測謊從審判程序中排除。
刑事局盼測謊作參考證據
刑事局則表示,測謊標準作業流程,為參考美國測謊協會規範,並配合相關司法機關之一致性原則規範;目前院檢機關仍普遍希望將測謊當作參考證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