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司改分組會議》邱太三堅持 檢察官維持司法官屬性

法務部長邱太三,認為檢察官必須維持司法官屬性,才能避免行政干預。(記者黃欣柏攝)

法務部長邱太三,認為檢察官必須維持司法官屬性,才能避免行政干預。(記者黃欣柏攝)

2017/04/27 06:00

各地檢署 不再冠法院名稱

〔記者黃欣柏、張文川/台北報導〕司改國是會議第三分組昨開會討論檢察官定位等議題,最後包括將檢察官調整為行政官、為檢察官另訂立專法等議案均未通過表決。會議還做出五項具體結論,包括取消「各級法院檢察署」的「法院」二字,以及調整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任命方式,改以檢察官票選為原則等。

會議第一項決議,是各地檢署未來將不再冠以法院名稱,以明確檢審分立制度;此議案共獲十五名委員同意通過。其次則是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任命,將適度調整法務部長的圈選權,改由檢察官票選為原則;此議案包含法務部長邱太三也投下同意票,共以十七票通過,細部調整方式則尚未確定。

主任檢察官 改檢察官票選

第三項決議是,活化檢察機關一、二審人事,建立以歷練為主的審級輪調制度。會議副執行秘書林峯正解釋,依現行制度,檢察官升到二審後幾乎不會再返回一審,導致優秀辦案人力集中在案件量少的二審,該決議主要是要建立二審人力回流一審的管道,但細部做法尚待討論。

第四項決議是落實檢察官候補與試署制度,並以主任檢察官為核心,強化團隊辦案機制。未來一審重大案件應由主任檢察官具名帶領辦案,重大矚目案件則由整個團隊協同辦案;此外一審案件應採「己案己蒞」,也就是偵查檢察官同時擔任公訴蒞庭檢察官,若辦案人力足夠,再逐步推廣到其他案件。

最後一項決議則是,具有司法官屬性的檢察官,不應再領取辦案獎金,也不應被派駐到行政執行署等與檢察業務無關的行政機關任職,藉此維持其超然獨立、不受干預之地位。

最受關注的「檢察官改為行政官」議題,昨再度引起場內委員角力,反對者如法務部長邱太三,認為檢察官必須維持司法官屬性,才能避免行政干預,且檢方需考量對被告有利的事證,也與一般行政權追求「多數利益」、「最大效率」的屬性有別;支持此案的律師尤伯祥、導演馮賢賢等人則反擊,檢察官以往被認為是司法官,同樣有很多不中立的案例。因雙方無法取得共識,加上目前無具體方案可循,最終分組會議決定暫不處理,未來可能另由法務部及司法院召開學術會議討論。

至於是否另替檢察官訂立「檢察官法」、「檢察署法」,同樣由支持與反對行政化的委員各執一詞、互不相讓,表決結果有三名委員未投票,其餘九人同意、八人反對,未達十一票過半門檻;另有提案認為應修改初任檢察長與檢察總長的任命方式,委員間同樣看法歧異,同樣未通過。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