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黨產會:國發院案 國民黨強取人民財產

國發院土地案爭執點

國發院土地案爭執點

2017/05/24 06:00

六月六日聽證 釐清半世紀前爭議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將於六月六日召開國發院土地案聽證會,釐清國民黨是否以無償或交易時顯不相當對價,向原地主葉中川取得國發院前中興山莊院區土地。黨產會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國民黨向葉家買地價金的十九萬一千元,遠低於葉中川認為合理價格的卅六萬四○○四元,僅佔該金額五十二.五%。

黨產會:地主出價被國民黨打對折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昨受訪直指,「這是國民黨用顯不相當價格,在威權體制下強取人民財產。」

黨產會調查指出,國民黨成立之革實院曾於一九五四年向葉家承租土地,但一九五六年在未經葉家同意下,將葉家土地轉租予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國民黨長達四年未向葉家繳納租金,雙方爆發爭執;葉中川五度向國民黨要求償還積欠的四年租金並訂立租約,但未獲國民黨回應。

直至一九六一年七月,葉中川再向國民黨提申請書,表明若不訂定租約,願以每坪二百元售予國民黨,雙方最終於一九六二年簽訂買賣契約,國民黨以十九萬一千一百元,取得面積一八二○.○二坪土地,並於一九六四年完成土地移轉予國民黨中央委員會。

不過,國發院土地買賣契約與土地所有權登記過程,葉家之後主張無效,並於二○○六年提告。葉家指控,葉中川簽訂該契約是受國民黨脅迫,且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非法人,不得為契約當事人,契約應無效;且國民黨最後只付一萬九千一百元的支票並提存於法院,因葉中川不願收受,迄今未去法院具領,等於未領到一毛錢。

黨產會報告指出,對照葉中川提交給國民黨申請書所言,若國民黨有意承購土地,以一坪二百元計算,土地買賣價金應達卅六萬四○○四元,但實際契約價金卻只有十九萬一千一百元,等於每坪單價約一○五元,僅佔葉中川認為合理價格的五十二.五%。

然而,報告指出,黨產會函詢台北市政府地政局與北市稅捐稽徵處後,對於土地移轉登記書所載「法定價值」與「移轉價值」,兩局處皆表示無資料可查。意即無法確定當時土地的市價。

施錦芳對此表示,聽證會當天最重要的是,請葉中川的兒子葉頌仁將當初土地買賣與簽約過程講清楚,葉頌仁從小就陪伴父親針對此案到處陳情,因此對葉中川所交代的事情很清楚,這次是站在法定繼承人立場,替他父親主張權益。

由於國民黨已於二○○五年將國發院土地賣給元利建設,黨產會此次也邀元利建設以利害關係人身分出席聽證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