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內政、經濟、交通部 改為2政次1常次
昨最後一次院會 本會期共通過54項法律案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第九屆第三會期昨召開最後一次院會,在民進黨團軟硬兼施,國民黨團也稍作退讓下,結束連續幾週以來的「前瞻杯葛」行動,三讀通過多項法案,總計本會期共通過五十四項法律案。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指出,六月中開始的第一次臨時會除了要處理公、教、政務人員的年改方案外,勢必要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但同婚修法要等行政部門提出草案再說。
行政院長林全昨於散會後前往立法院議場向朝野黨團致意。立法院長蘇嘉全表示,本會期共計通過八十一項議案,包括五十四項法律案、十四項預算案、六決算案,以及廢止案一案 、同意權行使一案,立院內規一案與其他議案四案。
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包括內政、經濟、交通等部的微幅組改法案,將現行的一政次、二常次,改制為二政次、一常次。
而當年分別整併軍、警機關而成立的海巡署,現已面臨艦艇人力荒。立法院昨一併三讀通過「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第十、十一條修正案」、「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組織條例第十條修正案」、「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組織通則第十條修正案」。洋巡局(警、文職機關)艦艇人員,可調用岸巡局(軍、文職機關)官階相當且具航行或輪機專業證照的軍職人員,岸巡局也可調用官階相關的警察人員。
高公局全稱 刪除「台灣區」
院會也三讀通過「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將現行的交通部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與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併為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順便拿掉長期引發爭議的「台灣區」三字。
而原屬於國防部的各級軍事法院、軍檢署,早於二○一四年裁撤,為偵辦軍事、國安、社會治安等相關案件,立法院昨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授權各級檢察署在偵辦相關案件時,可借調具軍法官資格三年以上者擔任檢察事務官,但借調期不得超過四年。
為保障公務人員權益,昨三讀通過的「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未來公務人員提辭職,若非「危害國安」或法律另有規定,服務機關或上級機關不得拒絕,且應於三十日內准駁,逾期未決則視為同意辭職。修正案也規定,若公務員認為長官命令有違法之虞時,長官仍堅持該命令未違法,就應署名負責;若是拒絕署名,則視為撤回該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