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二二八賠償條例 政院擬再延二年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2017/06/02 06:00

第六度延長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二二八基金會依法對二二八受難者及其家屬申請給付賠償金的四年延長期限,今年五月廿三日已屆滿,鑑於近來不斷有家屬申請賠償,行政院會昨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修正草案」,將二二八事件申請賠償期限再延長二年。

有別於四年前是由民進黨立委蕭美琴提案通過修法延長四年申請賠償期限,這次則是由政府主動提出修法,延長賠償期限。行政院長林全說,為回應家屬訴求並落實轉型正義,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在立院完成修法程序。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的賠償金申請期限曾五次延長,這次是第六次。賠償金申請案件主要集中在一九九三年到二○一三年,約有逾二千七百件,近年來每年平均有十幾到二十件申請案。由於評估近年申賠個案已減少,內政部因此修法延長申請賠償期限為二年,而非四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