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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洗錢新制 政要配偶小三都納管

法務部政次蔡碧仲。(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法務部政次蔡碧仲。(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7/06/23 06:00

28日上路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去年底三讀修正的「洗錢防制法」將於廿八日正式上路,新制將對重要政治人士與其家庭成員、密友或小三等有密切關係者加強審查,其中重要政治人士包括正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各部會正副首長、立委、縣市政府正副首長、縣市議會正副議長等超過七百人要納管,整個納管的名單擴大。

總統等逾7百人列管 縣市議員擬列下波名單

這些重要政治人士即使卸任後也要納管,至於納管期限有多長?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昨表示,沒設管制年限,許多官員卸任後仍有影響力,由相關單位視實際狀況審查,至於目前沒列管的縣市議員部分,則會考慮列入下一波新增名單。

洗錢防制法修正條文去年十二月廿八日公布,今年六月廿八日實施,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昨在行政院院會報告「推動洗錢防制新制具體作為」。

有關「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的加強審查,範圍包括正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正副秘書長、立委、試委、監委、司法院大法官、縣市政府正副首長、縣市議會正副議長、中研院正副院長、國安局正副局長、編階中將以上人員、中央二級獨立機關委員及行政院政務委員、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檢察總長、國營事業相當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之董事長總經理與其他相當職務、總統府正副秘書長、國安會正副秘書長、駐外大使或代表及派駐國際組織常任代表、司法院以外之中央二級機關首長政務副首長、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中央直轄市及縣市民意機關組成黨團之政黨負責人等。

據悉,法務部原草擬的重要政治人士納管名單未超過六百人,昨公布的納管範圍則擴大到七百多人。

這些列管重要政治人士的家庭成員,如配偶、父母與子女也列入管理,相當於配偶的「同居伴侶」、財務往來密切的人士,如密友,甚至「小三」、「小王」等,都將納管。

非金融機構從業者 也納防制網絡

洗防辦指出,新制也將非金融機構事業人員納入防制洗錢網絡,包括律師、會計師、公證人、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銀樓業等從業人員,也需加強客戶審查,申報可疑交易。廿八日新制實施前,相關部會將完成十九項相關子法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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