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臉馬吳 新華社禁用一中各表
〔記者林良昇、施曉光/綜合報導〕中國國家通訊社「新華社」昨發布最新修訂版的「新聞禁用詞與慎用詞」,增加大量台、港、澳和領土、主權的內容,禁止新聞中使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今後只提「九二共識」,不提一中各表,也不能提「中華民國」。
吳:衝著蔡政府來
新華社只提「九二共識」,與國民黨準主席吳敦義一再強調「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明顯有所出入。吳敦義辦公室昨天回應,新華社此舉只是衝著蔡英文政府而來,不是針對國民黨。吳辦強調,吳敦義今後仍會保持既有論述模式,八二○正式就任黨主席後,與對岸進行各項接觸時,會繼續堅持「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立場。
馬盼尊重歷史事實
前總統馬英九辦公室表示,中華民國存在是事實,「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也是一九九二年大陸海協會與我方海基會達成共識時的用語,不是新華社發布新聞禁用語就可以片面否定它們的存在。馬英九期盼兩岸仍應尊重歷史事實,繼續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為兩岸人民謀福祉。
新華社昨公開去年七月修訂的「新華社新聞報導中的禁用詞和慎用詞」,共有一○二項,其中與台灣有關的項目特別引發注目。
該規定指出,在國際場合上,涉及中國時不能自稱「大陸」,涉及台灣時應稱「中國台灣」,且不能把台灣和其他國家並列,須並列時應標註「國家和地區」;而如在世衛大會(WHA)、國際民航組織(ICAO)公約大會,可稱台灣代表團為「中華台北」。
對於在台灣的「政權」,必須稱之為「台灣當局」或「台灣方面」,不使用「中華民國」,也一律不使用「中華民國」紀年及旗、徽、歌,也不能用「中華民國總統」,只可稱為「台灣當局領導人」,總統府則稱為「台灣當局領導人幕僚機構」、「台灣當局領導人辦公室」,行政院則稱為「台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
該規定也指出,在「九二共識」上,不使用台灣方面「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說法;一個中國原則、一個中國政策、一個中國框架不加引號,「一國兩制」加引號;也不得將台灣民眾使用的閩南話稱為「台語」。
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指出,中國大陸規範媒體禁用語,凸顯北京當局對新聞自由的壓制與管控,嚴重限縮中國大陸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