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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上校獲准速退 軍方被糾正

上校涉嫌猥褻女部屬,陸軍火速核准其退伍,監院糾正陸軍司令部。(資料照)

上校涉嫌猥褻女部屬,陸軍火速核准其退伍,監院糾正陸軍司令部。(資料照)

2017/07/21 06:00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陸軍十軍團指揮部步兵一○四旅前上校參謀主任仲崇嶠涉嫌猥褻女部屬,案發後向陸軍司令部申請退休,陸軍竟火速核准其退伍,甚至對被害人及其丈夫做出調職、記過等處分,仲男已被彈劾,監院昨通過監委高鳳仙、楊美鈴提案,糾正陸軍司令部。

據了解,仲男已退伍,且其行為時仍適用公務員懲戒法舊法,而舊法並無剝奪退伍金的相關規定,仲男的相關退伍金並不受任何影響。

仲男強制猥褻案前年七月爆發,去年三月一日,台中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對他提起公訴,但仲男隨後即於去年四月廿六日向陸軍司令部申請退伍,陸軍並未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送請監院審查並先行停止職務,短短三日就核定其退伍。

提案監委高鳳仙、楊美鈴指出,十軍團在受理被害人申訴後,明知台中憲兵隊已將仲男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卻於後續性騷擾申覆會,草率認定性騷擾不成立;經台中地檢署提起公訴後,十軍團才撤銷原決定,並遲至監委詢問後才於今年六月六日重新作成性騷擾成立的決議。

監委也指出,被害人丈夫於案發後在「國防部發言人臉書」留言申訴,卻遭記過處分,監委認為,已限制其言論自由,侵害其捍衛家人權益,處分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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