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自訴教唆洩密 馬英九無罪定讞
北檢公訴馬涉嫌洩密案 目前仍在高院審理中
〔記者楊國文、項程鎮/台北報導〕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涉教唆洩密等罪,一審判馬無罪,柯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無法證明該通八十八秒關鍵電話,馬有指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帶特偵組機密案件向他報告,黃也表示攜帶「專案報告二」到馬官邸是他自行決定,馬未指示,另外,馬召開記者會抨擊柯涉司法關說,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適當評論,昨判馬無罪定讞。
馬英九另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涉嫌洩密、教唆洩密等罪,台北地院一審判馬無罪,檢方已提上訴,目前仍在高院審理中。
舉蔡出面慰留閣員為例
高院認為馬未違憲政體制
至於柯建銘自訴案,高院昨判決無罪。判決書並以最近政局為例,指前行政院長林全辭職後,賴清德上台接任行政院長,中央部會首長異動者僅區區數人,更有蔡總統出面慰留中央部會副首長情事,即為總統是憲法上最高行政首長的明證,施政如有缺失,閣員如有違法亂紀,輿論即怪罪蔡政府或馬政府執政團隊。因此,中央閣員如有風紀問題,總統出面瞭解,併同行政院長處理,以解決政治風暴,維持政局穩定,維護國家利益,與憲政體制並不違背。
「避免孤家寡人一人擅斷」
馬找閣揆研商符政治現況
高院也認為,總統需有行政團隊輔佐,才能「避免孤家寡人一人擅斷的缺失」,因此馬英九聽到黃世銘報告司法關說案,立即召集行政院長江宜樺等行政團隊研商解決之道,符合台灣政治運作現況,本案中馬又未將黃送交的相關秘密資料公開,特偵組又將司法關說定調為「行政不法」,並無柯所指馬教唆黃洩密犯罪情事。
這起總統洩密案,源於二○一三年八月卅一日晚,當時檢察總長黃世銘主動到官邸向馬報告立法院長王金平疑向法務部長曾勇夫關說柯建銘涉全民電通案,讓柯獲判無罪確定。
柯建銘自訴指控,九月一日凌晨零時十二分,馬英九打電話約黃世銘當天中午赴官邸二度報告,說明「誰有監聽譯文,那些人只有通聯紀錄」,黃修改前一天「專案報告一」內容,做成「專案報告二」洩漏給馬;馬也召開記者會指王金平替柯關說司法案,涉加重誹謗罪。黃涉洩密等案,前年被判一年三月定讞,黃已繳清罰金四十五萬元了事。
台北地院審理時,合議庭以柯舉證不足,判馬無罪。柯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審理時,柯建銘以馬曾在廣播節目承認對黃提出相關案情的疑問,經黃第二次報告才獲得解答,質疑「這不是教唆(洩密),什麼才是教唆」。但馬否認指控,秘書林有振則說,是他打電話給黃,馬沒交代他和黃說什麼事。
高院合議庭判無罪理由指出,「專案報告一」和「專案報告二」內容幾乎相同,且「已洩密的秘密不是秘密」,此外該關鍵八十八秒通話,只有通聯紀錄,並無監聽譯文內容,無法證明馬指示黃提供相關偵查秘密,加上黃自承是他決定帶「專案報告二」前往官邸,並非馬指示或教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