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未到監 莊婉均被簽發拘票
2017/12/16 06:0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中影前副董事長莊婉均被控利用時任中影董事長蔡正元出國機會,挪用公款七.五億元,最高法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等罪,累計判莊八年六個月徒刑確定,其中九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台北地檢署發出傳票通知莊於本月十三日上午發監執行,但莊並未現身,檢方已於十四日簽發拘票,將拘提莊女到案。
據了解,莊婉均曾向北檢聲請暫緩入監執行,但檢察官認為莊提出的聲請事由不符規定,日前已駁回其聲請。截至昨日,檢察官都還聯絡得上莊,但她至今仍未向北檢執行科報到。
依據法律程序,若當事人無故拖延入監,執行科檢察官得簽發拘票,指揮警、調拘提,若拘提無著,將發布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