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金公債抵8.6億追徵 國民黨被駁回
查封國民黨不動產 不會停止
〔記者陳鈺馥、施曉光/台北報導〕國民黨早年以「轉帳撥用」無償取得國有房地,黨產會認定為不當黨產,處分追徵八.六億餘元,因國民黨拒繳,行政執行署去年起查封其不動產,國民黨則提異議及申請停止執行,擬以美金公債及現金股利抵債;據了解,行政執行署已在去年底駁回異議,徹底打臉國民黨。
國民黨︰應尊重法律程序
國民黨發言人黃健豪昨回應,監察院已認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違憲,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於日前裁定黨產條例有違憲之虞,因此相關行政作為應等到大法官釋憲後,再視解釋案結果依法行政。他並呼籲行政執行署在查封人民團體財產時,應尊重法律程序,勿淪為特定政黨的附隨組織。
執行署︰無清償效力 無法以此抵銷
國民黨以「轉帳撥用」方式無償取得四百五十八筆特種房屋基地,去年六月被認定為不當黨產,國民黨不僅拒繳價金、發動抗爭,還要求以美金債券抵繳追徵。
據悉,行政執行署去年已陸續查封松山區黨部、國民黨智庫等不動產;針對國民黨所提異議及申請停止執行,另在十二月廿八日駁回,明文「行政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聲明異議而停止執行」。
行政執行署聲明異議決定書駁回理由,指國民黨未在二○一七年七月十六日之前繳納,全案移送台北分署後,命國民黨於八月廿五日繳清八億六四八八萬餘元,國民黨屆期未繳,派委任代理人到場陳述,擬以美金公債抵償追徵價額。
駁回理由載明,美金公債不具金錢清償效力,無法以此抵銷本件的追徵價額;國民黨另提出以現金股利作為清償方案,因黨產會令中投公司移轉國有,其所生之利益不得作為本件執行標的。
聲明異議決定書指出,因國民黨未繳納追徵價金,所提出抵銷或清償方案,黨產會認為不得為執行標的,尚難就國民黨存款及不動產之執行,有所謂違反比例原則;國民黨主張執行行為違反必要性、合理性及比例原則云云,亦無理由。
黨產會強調,財政部早在一九九○年代就認定美金公債已形同廢紙,若拿來抵償的主張能成立,那國民黨為何不先拿去發黨工退休金及薪水?國民黨的異議被駁回並不意外。
黨產會表示,國民黨名下相關不動產已被行政執行署查封,行政執行署接下來對於這筆債務,應勇於認事、依法繼續進行估價與拍賣,才能真正落實轉型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