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終結站》轉貼文圖 須符著作權法規定
2018/01/23 06:00
網傳內容:在網路上看到喜歡的文章或美麗的照片,只要標註作者和出處,就不違反著作權法,可以貼到自己的臉書和朋友分享。
查證結果:經濟部智慧局強調,將別人的文章、照片上傳臉書,供其他網友觀看,屬於「重製」及「公開傳輸」他人著作的利用行為,如果要合理使用,就必須要符合著作權法規定情形,例如為了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所做的合理引用行為,且具體註明作者及出處,才可以構成合理使用他人著作,因此註明作者及出處是義務,如果不符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的規定,仍然要取得作者的同意或授權。
智慧局也建議,民眾若想分享文章或照片,最好是作者已經註明歡迎轉載使用,避免產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