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處民服社 國民黨出錢蓋的
黨產會調查:分社經費報地方黨部核銷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黨產會將於二月二日召開民眾服務社聽證會,最新調查報告正式出爐,民眾服務社人事、業務、財務皆與國民黨脫不了關係,國民黨更出錢蓋了廿九個民服社,其他多數用公款興建或侵占國有地,各分社經費報給地方黨部核銷。
2月2日召開聽證會
根據調查報告,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之社址,就設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內,現任理事長為前國民黨秘書長廖了以,全國三百八十二個民眾服務分社,更高達二百六十六個與地方黨部「合署辦公」。
「各級民眾服務社之組織章程,在國民黨中央工作會議上通過!」黨產會指出,各處站主任、副主任、幹事,均由主管黨部遴派,組織規則由黨部訂定。
報告提及,國民黨所出版「民運幹部手冊」載明,國民黨區黨部和民眾服務站是一體兩面,「把民眾服務社當作舞台的前台,而區黨部乃是後台,兩者關係是不可分割的。」
關於總社經費的來源,黨產會發現,據二○○七年八月總社回覆內政部函文指出,總社業務為擬定工作計畫交地方民眾服務社執行,一向未曾向社員收取會費或接受捐款,行政等費用均用中國國民黨辦公設施。
黨產會調查發現,國民黨在戒嚴時期慣用省府公款補助民眾服務社,自一九五四年起列入省縣市預算加以補助,黨工業務及訓練費用,也由政府經費支出,國民黨等同拿國家的錢,在各民眾服務社養黨工。
國民黨黨部亦補助各民眾服務社房屋的興建,根據一九五七年台灣省黨部報告資料,國民黨籌撥專款一百萬元用作補助,前後共核定補助廿九個民眾服務站,共補助八十一萬六千元,各民眾服務社房舍受災毀損,國民黨黨部也會出錢修復。
黨產會委員表示,三灣、南庄、新社、龍井、馬公、斗六、七股、池上、頭城等民服社建物都是國民黨出錢蓋的,若不是黨成立的附隨組織,黨中央幹嘛要幫忙蓋房,還能用特權以公費興建,許多人民團體都缺房、缺辦公室,國民黨要不要一視同仁出錢幫民眾蓋房、修房?相關不合理之處,都將在聽證會一併追查及釐清是否為附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