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31措施 政院:有口惠沒實惠
〔記者陳鈺馥、黃佩君、陳梅英/台北報導〕行政院昨召開「壯大台灣,無畏挑戰」記者會強調,中國對台卅一項措施「名為惠台、實則惠中」,目的是要從台灣引進技術、資本及人才,解決中國經濟發展遭遇的困難,卅一項措施中,新措施其實僅有七項。
僅7項是新增措施
「只有口惠,而無實惠!」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表示,卅一項措施中,屬於舊有措施有十四項、擴張性措施十項,新增措施僅有七項。凡涉及危害國安、傷害人民基本權益的措施,政府會維持禁止,防止可能負面衝擊和風險。
在教育類方面,中國祭出三項新措施,要開放台灣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在中國註冊的獨立法人,可參與國家重點研發計畫,更支持兩岸教育、文化、科研機構開展中國領域,及推動各類人事網站和企業招聘,可用台胞證註冊登錄。
施俊吉強調,中國各項國家基金和國家重點研發計畫,屬官方性質,我國公私立科研機構及大學院校現職專任教師和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參與,而我國現職公私立專任教師,如應聘赴中任教,依法規是禁止的。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則指出,「小國要大器」,不光是因應中國對台三十一項措施,在數位經濟時代,企業全球佈局以及人才競逐都是必然的趨勢,人才的自然流動可以正面解讀,但台灣也有自己的優勢與利基,企業在台灣投資風險比對岸小,我們應該要「堅定自信、穩步前進」,不必妄自菲薄。
經濟部昨也召開記者會盤點其中關於投資的優惠,認定幾乎全數都是舊有措施,且多數並未比目前台灣的鼓勵投資措施優惠。
經濟部指出,包括台資企業可參與中國製造二○二五,其實二○一五年就可參與,並非新措施,且要求相當高,必須設立高端製造、智慧製造的區域總部等,並非一般台商可參與。其他如台資企業可以特許方式參與能源、交通等基礎建設,以及參與政府採購、通過合資併購等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項目,均是舊措施,且在實際投資過程中也都需要經過審批,並非透過單純開放就可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