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思會館就地合法? 立院角力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一間間緊鄰殯儀館設立的追思會館,以舒適、明亮的空間,充分緩解公立殯儀館量能嚴重不足之困境。然而,大家可能不知道的是,這些追思會館幾乎都已違法,正為了是否能就地合法,讓立院陷入修法的角力戰。
現有會館幾乎都是違法經營
依現有的「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僅供追思、進行宗教儀式,不停放靈柩、骨灰的禮廳及靈堂,與公墓、殯儀館、火化場及靈骨塔,均屬「殯葬設施」,須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設立,違者可罰鍰三十萬至一百五十萬元。
內政部官員坦言,由於民眾對於殯葬設施的嫌惡,公立殯儀館要增建一口火化爐都困難重重,但民間又有大量的殯葬需求,殯儀館周遭的追思會館幾乎都是違法經營,地方政府明知此一困境,多是睜隻眼閉隻眼;若遭居民檢舉,當然只能開罰。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提出「殯葬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僅供追思、沒停放靈柩或骨灰的追思會館,將不再視為殯葬設施,只需符合相關的建築安全或法規即可,不但可讓所有現存的追思會館統統就地合法,也讓有需要的地方都能新設追思會館。
曾任台北縣民政局長的立委張宏陸坦言,殯儀館的容量有限,遠不敷需求,修法納管是有必要的。據了解,草案上會期在二、三讀的前夕,於民進黨團會議引發多位立委反彈,當場決議拉下協商。內政部事後建議,將追思會館設置範圍限縮在殯儀館或火葬場周邊一千公尺內,並授權地方政府自行縮減,且建築、消防安全均應比照宗教場所。
只是草案在排入朝野協商時,立委姚文智直指,一千公尺就台北市而言太大了;立委黃昭順則認為將責任推給地方並不公平,再度喊停。內政部與各地方政府溝通後,三月下旬協商,再將範圍限縮至殯儀館周邊二百公尺,但允許地方政府透過自治條例放寬至五百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