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議會「保護」涉賄副議長/法部︰仍可境管 避免郭明賓逃亡
2018/11/15 06: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嘉義地檢署懷疑嘉義市議會副議長郭明賓涉賄選,發函嘉義市議會,要求同意於開議期間逮捕郭,但議會昨決議「不同意」,替郭撐起保護傘。法務部表示,雖然議會依法有權這麼做,但若檢察官將郭列為被告並限制出境,郭仍得接受境管。
郭︰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法務部指出,「地方制度法」規定,議員除了現行犯或通緝犯以外,於會期內,非經議會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俗稱「保護傘」,嘉市議會依法可不同意檢方於開議期間逮捕議員,一旦會期結束,郭明賓仍得接受調查。
法務部強調,保護傘僅限於不得逮捕或拘禁,若檢察官認為郭的賄選行為已達合理懷疑,足夠列為被告時,仍可予以境管,避免他逃亡。
嘉檢獲報,郭明賓的樁腳涉嫌以每票一千元行賄選民,立刻發動偵查,已聲押兩名樁腳獲准,訊後懷疑郭亦涉案,十日搜索他的競選總部,未料他早於六日就前往中國,等到嘉市議會十二日開議才返台,議會則替他撐起保護傘。他澄清未賄選,也沒有落跑,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