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訴訟封票匭 由北高行受理
2018/11/16 06: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綁十件公投案將於十一月廿四日投票,司法院研判其中任何一案出現爭議,都可能會出現「封票匭」的保全證據處分,惟法律未規範清楚該由哪個法院受理裁定封票匭。為此,司法院做出決議,若聲請保全證據時一併提起本案訴訟,全交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
雖然法律規定公投爭議本訴一律由北高行審理,但對於提起本訴前的保全證據處分,該由哪個層級的法院受理,無明確規範。司法院參考二○○四年的總統大選經驗,當時連戰陣營認為選舉結果有問題,向高等法院聲請保全證據,一併提起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本訴,高院遂囑託各地方法院進行查封票匭等作業;司法院認為本次公投可仿照相同模式,即保全證據與本訴一併提起時,統一交由北高行審理,北高行再囑託各地院行政庭查封。
司法院強調,若聲請保全證據時未提起本案訴訟,則由各地院行政庭受理,惟地院法官是否會直接裁定,或裁移給北高行審理,就得看個別法官的見解,這屬於獨立審判空間,司法院不宜介入。